7月31日,厦门证监局通过政务平台下发《关于开展2020年私募投资基金自查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机构严格按照附件通知要求,认真填写自查自纠工作底稿,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,并于8月14日之前将工作底稿和工作报告电子版上传至系统。
添加私募君(ht-simu)回复“厦门自查”,获取此次通知及附件。
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,仅有半个月不到的时间,时间紧,任务重!
资金池业务
自融业务
流动性风险
涉众风险
异常经营风险
核查登记备案
投资者适当性管理
合规内控
信息披露
防范利益冲突等方面
1、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,组建专门工作组,负责落实自查自纠工作。
2、对照法律法规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及自查自纠工作底稿(附件1),全面排查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漏洞,查找各项业务活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,重点关注集团化经营、资金池业务、自融业务、流动性风险、涉众风险、异常经营风险等风险点,并根据我局今年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情况,核查登记备案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、合规内控、信息披露、防范利益冲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
3、认真填写自查自纠工作底稿,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(附件2),于2020年8月14日前,将自查自纠工作底稿和加盖公章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(扫描成pdf格式,命名为“XX机构-自查自纠工作报告”)电子版上传至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。
自查工作底稿包含5个表格。
1、自查工作负责人。
需要写明机构名称、自查工作负责人姓名、职务、移动电话和 电子邮箱等;
2、存续私募基金基本信息表。
需填写含基金名称、组织形式、基金类型、成立及终止日期、认缴/实缴规模、募资渠道、投资者情况、托管情况、分级情况等。数据截至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
3、私募基金自查工作底稿,分为私募证券(含债券)基金管理机构和私募股权、创投基金管理机构填写。
其中私募证券基金需要填写含登记备案、合格投资者、资金募集、内控风险控制、合规管理、利益冲、其他等11大项50项内容;私募股权、创投基金管理机构需填写登记备案、合格投资者 、资金、风险控制 、合规管理 、利益冲突防范、投后管理与跟踪、关联交叉业务8大项30多项内容。
4、私募基金运作必要文件自查
1.投资者基本信息
2.《致私募投资者的一封信》(http://www.xmsa.org.cn/ar/20190912000006.htm)
3.宣传推介材料、募集说明书、基金要素表等投资者签署合同前相关基金产品材料
4.投资者签署的合同、合伙协议、公司章程等
5.基金产品风险揭示书(是否标明基金产品风险评级、投资者签字确认)
6.合格投资者承诺函
7.采取调查问卷形式对投资者评分评级(投资者确认,公司经办、复核)
8.投资者资产证明材料
9.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材料(评分评级标准、最终评级确认)
10.投资者评级与基金评级匹配相关材料
11.投资者双录(录音、录像)(验证投资者确认为本人出资、合法出资、所购买基金产品非保本保收益、自身风险级别、所购买基金产品风险级别、两者是否匹配、双录时间等)
12.冷静期文件
13.回访文件
14.信息披露报告(季度、半年报、年报)
15.托管报告
16.基金与基金间、基金与员工间防范利益冲突机制与执行相关文件(多只基金投资同一项目公平性核查、员工与投资项目间利害关系核查、员工及其亲属证券交易申报表等)
特别针对私募股权、创投机构
1.投资项目立项相关文件(立项表、立项报告等)
2.投资项目尽职调查相关文件(尽职调查报告、投资项目审计报告、投资项目人员访谈等)
3.投资项目投资决策相关文件(投资决策纪要等)
4.投资项目交易记录相关文件(基金与投资项目签署的相关协议、打款证明、工商变更确认等)
XX私募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(模板)
一、机构基本情况
(一)机构组织架构及人员整体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、关联方、高级管理人员、员工构成等方面情况)
(二)私募基金业务开展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只数、投资者数量、规模、投资方向、投向项目等具体情况)
(三)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、基金财产安全保障、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、信息披露、内控机制落实等)
(四)其他情况
二、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
(一)主要问题
……
(二)存在风险
1.集团化经营风险
2.资金池业务风险
3.自融业务风险
4.流动性风险
5.涉众风险
6.异常经营风险
7.其余风险
三、下一步工作和整改计划
……
四、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
受理投资者投诉和处理投资者纠纷情况
五、意见和建议
(一)针对厦门证监局私募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
(二)针对地方政府促进私募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
(三)针对地方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意见建议
附件:自查自纠工作底稿
机构名称(盖章)
法人代表(签字)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