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备注:
1.卖方提交发票时间:最后交易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2.卖方仓储费付止日:最后交割日。
3.买方申报意向时间:第一交割日前三个自然日开始,最晚第一交割日上午提交。
4.自2304合约起,除黄金外15个品种按上期所最新规则调整交割期。详见链接:https://www.shfe.com.cn/news/notice/911402427.html
备注:
1.适用于滚动交割的品种:豆一、豆二、豆粕、豆油、玉米、玉米淀粉、粳米、纤维板、焦煤、焦炭、铁矿石。
2.适用于全月交割/每日选择交割的品种:鸡蛋、乙二醇、苯乙烯、液化石油气、生猪。
3.卖方提交发票时间:配对日后7个交易日内提交发票。
备注:
1.滚动交割强制配对的品种有:苹果、红枣、花生。
2.卖方提交发票时间:第三交割日起(不含该日)7个交易日内。
备注:
1.卖方提交发票时间:配对日后7个交易日内提交发票。
备注:
